·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快讯 >> 正文

关于核对和修改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邮寄信息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我中心将于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向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缴存人发放2009-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以下简称“对账单”)。本年度对账单主要采用信函邮寄的方式进行发放,对账单的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严格按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在我中心登记的信息为准。


    为保证对账单能够及时准确送达,请各单位和缴存人配合我中心在6月30日之前完成“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信息的核对和修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核对修改途径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时间
    所有需要核对修改的信息应在2010年6月30日完成。公积金中心将按照2010年6月30日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和缴存人邮寄信息作为本年度对账单的邮寄依据,对于没有在规定日期完成信息核对修改的,可能会出现对账单不能准确及时送达或退信情况。
    2、上年度退信的核对和修改
    对于2008-2009年度产生的退信(见附件2008-2009年度对账单退信明细表),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日期前核对修改邮寄信息,逾期没有修改的将不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对账单。


    二、核对修改途径
    1、网上核对修改。
对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可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www.bjgjj.gov.cn)“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进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页面后,点击“修改联名卡信息”,即可核对当前对账单寄往的地址,如需变更,可自主进行修改。
    2、业务网点核对修改
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或本人持身份证到具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或修改。

 

    鉴于网络方式的便捷性,我们建议联名卡持有人选择网上修改方式。


    感谢各单位和缴存人对我中心对账单发放工作的支持,如遇有疑问和需要帮助,请拨打我中心客服热线96155进行咨询,我们将有专业人员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