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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代理业务



     内容介绍:根据京政办发[2001]94号《关于印发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3]5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朝劳社医发[2003]8号《关于开展全区补充医疗保险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为方便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特在朝阳区社保中心大厅设立“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部”,免费为参保单位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咨询、投保、理赔、查询等项业务并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参保单位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一条龙”服务。

     为了更好的配合政府工作、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我公司联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计划”。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计划”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保险费在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从成本中支出。该计划与基本医疗保险完全配套;个人自付部分可全程报销;保险责任可自由组合;赔付比例可自行选择。

     通过我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部”投保的企业,不仅可得到优惠的保险报价,更可得到因保险公司原因理赔款不能及时支付时,由我公司预先垫付的保障。 我们将满怀诚挚和热情的为各参保单位提供满意的服务。

     企业免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所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代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4.人员花名册(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是否在职、定点医院名称) 5.公章 6.空白支票 我中心还提供以下商业保险代理服务: 1. 企业财产保险 2. 家庭财产保险 3. 建筑工程保险 4. 机动车辆保险 5.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 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