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公布废止的部分涉及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的通知
京劳社法发[2008]31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516号令),对4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决定废止,对1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现将有关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
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 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
序号 法规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 1963年9月28日国务院批准 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代替。
2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3 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中国科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 198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已被200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代替。
4 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1991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7号公布 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
序号 法规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 1952年8月24日政务院批准 1952年8月30日卫生部公布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