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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门可随时向劳动部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肄业学生材料移交的通知



京教行字[1990]17号
各区(县)教育局、劳动局:
    为了维护我市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也为了肄业的中、小学生(指退学和被开除的学生)按现行劳动就业政策能得到及时的管理和安置,经市教育局和劳动局协商决定:今后,教育部门可随时到学生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社会劳动力管理部办理城镇户口的中、小学肄业学生材料移交手续。移交材料的,内容和手续,仍按市教育局、市劳动局一九八七年五月五日京教行字[1987]第9号、[87]市劳社字第148号文《关于更改教育部门向劳动部门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退学学生材料移交的通知》的精神办理。